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落實“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履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與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簽訂了“中國PFOS優先行業削減與淘汰項目”廣東省示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執行協議,并已于2017年9月啟動實施。
一、 主要工作內容及產出
根據項目的要求,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的鉻霧抑制劑調查子項目咨詢服務。具體內容為:(1)成立鉻霧抑制劑調查小組、準備調查工作;(2)開展鉻霧抑制劑調查工作;(3)整理分析調查結果,編制調查報告等。具體工作內容及產出詳見工作大綱。
二、 時間安排
項目開始時間以與項目辦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計劃工作時間為1年。
三、資質要求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現邀請符合資質的單位提交意向書。有興趣的單位須按如下資質要求提供詳細說明和證明材料,用以證明其具備項目要求的資質以及完成項目工作的相關經驗。資質評定的標準如下:
單位資質:
(1)具有電鍍行業相關的工作經歷;
(2)具有從事深入企業調查項目的工作經歷;
(3)具有GIS制圖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四、其他
關于世界銀行涉及利益沖突的政策,可參考《世界銀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借款人選擇和聘請咨詢顧問指南》(即《咨詢顧問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條的規定。
為提高投標人資質水平,有興趣的單位可與其他公司組成聯合體身份共同投標。
本項目承擔單位將根據世界銀行選擇和聘請咨詢顧問指南規定的“基于咨詢顧問資歷的選擇”(CQS)方法評選確定。
如有其他疑問,詳情請登錄網站: http://www.hrpwx.com/bhcyc/index.html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8:30- 17:30與以下人員聯系咨詢:
聯系人:宮倩 劉玉珍
電話:020-28368585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磨碟沙大街28號
郵編:506308
電子郵件: GDPFOS@163.com
凡符合以上條件并對該項目感興趣的單位,請于2019年12月11日17:00點之前將包含單位資質和業績文件的詳細說明和證明材料一式五份密封(材料的編寫可參考附件2 意向函范本)郵寄至:
接收人:吳建剛
接收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磨碟沙大街28號3003室
電話:020-28368562
電子郵件: GDPFOS@163.com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