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通過了第一個“關于臭氧層行動的世界計劃”,內容包括監測臭氧和太陽輻射,評價臭 氧耗損對人類健康、生態系統和氣候的影響,以及開發一個評價控制措施及其效益的方法等 。會議還要求UNEP建立一個臭氧層問題協調委員會,將CFCs問題列為調查對象,開始協調對 這些物質生產、使用的國際控制措施。
1980年11月,協調委員會經過調研和評價,認為臭氧層耗損的確威脅人類健康和地球的生態 系統,但在國際間協調控制措施極其困難。UNEP理事會決定建立一個特設工作組來籌備制訂 保護臭氧層的全球性公約。
1985年3月,UNEP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舉行了有21個國家的政府代表參加的“保護臭氧層外 交大會”。會上通過了《關于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標志著保 護臭氧層國際統一行動的開始。
《公約》的宗旨是:為了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各締約方應采取適當措施,控制足以改變或 可能改變臭氧層的人類活動,以免受到由此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
《公約》還對締約方提出要求:(1)通過有系統地觀察、研究和資料交流,從事合作,以 期更好地了解和評價人類活動對臭氧層的影響,以及臭氧層的變化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 ;(2)采取適當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從事合作,協調適當的政策,以便對本國的某些人類 活動,在已經或可能改變臭氧層而造成不利影響時,加以控制、限制、削減或禁止;(3) 從事合作,制訂執行本公約的商定措施、程序和標準,以期通過有關控制措施的議定書和附件。
《維也納公約》雖然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控制協議,但卻為會后采取國際性控制CFCs的措施做 了必要的準備?!豆s》在1985年3月22日的全體大會上一致通過,并于1989年9月生效。
中國政府認為《公約》的宗旨是積極的,于1989年9月11日正式提出加入《公約》,并于198 9年12月10日生效。